即便跟姜曦语,都甚少做这样的事情。
霄玄清拿著帕子,替林鹿擦拭著脚上的水渍,脚常年包裹在鞋中,不见阳光,嫩白无比。
他手里握著一只女子的脚,纤细,柔软……
霄玄清突然有点理解,凡俗男人怎么会迷恋女子的脚,握在手里,一股权力与控制涌入了心头。
这是可以放在手里把玩的东西,像一个物件,自己可以为所欲为的物件。
肌肤的视觉,嫩滑的触觉,以及带著被帕子沾染上了皂角的味道,带出一股难言躁动。
林鹿缩了缩脚,霄玄清下意识握紧了,咽了一口唾沫,隨即意识到,自己被一双足给勾引了心神。
这不应该!
只是一双脚而已!
凡人耽於情爱皮肉之欢,就像蛆虫贪图粪水,在里面疯狂涌动躁动。
作为修士,看这样的凡人就像看蛆虫一样。
自己现在也像凡人一般,对凡人的躯体渴望,像蛆虫渴望粪水。
本应该摒弃的一些凡俗习性,此刻,那些修士该摒弃的东西,蠢蠢欲动地发痒。
是从骨子里发痒,挠又挠不到。
霄玄清觉得不应该,要论掌控和权力,作为强大的修士,掌控他人的性命和意志。
强大的实力足够让人臣服。
哪怕对方不愿意,也不得不臣服。
霄玄清猛地抓紧了林鹿的脚,林鹿吸了一口气,“你抓疼我了啊!”
打破规矩的感觉怎么样。
女人的脚就是禁忌,就是规矩,可是你现在握著女人的脚啊!
虽然只是一个女人的脚。
理所应当的事情有什么意思。
但做打破规矩,干著禁忌的事情,心臟那不得砰砰直跳。
就像修士追求逆天改命,打破生命禁忌,就是在突破禁忌。
摸一下老娘的脚,也是在挑战禁忌哦!
霄玄清默默鬆开了林鹿的脚,手指划过林鹿的脚背。
林鹿將脚立刻伸进了被子里,对霄玄清说道:“相公,把水倒了吧,我脚洗乾净了,不想下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