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俩有了线索,马上急着要走,哄着马特一同离开了。
直到确保三人距离咖啡馆足够远后,邻桌那打盹的老太太霍然起身,步履蹒跚地钻进了路边一辆不起眼的轿车。
甫一进车,“她”方才佝偻的腰挺直起来,掏出通讯器按下:
“红罗宾呼叫蝙蝠侠,已得到线索。”
薇琪和彼得送回马特·默多克,风驰电掣地赶回了宿舍。
拜这栋楼是男女混层所赐,彼得光明正大跟着薇琪走正门进到了寝室。
克洛伊·芬奇并不在寝室。
她们住的是个双人套间,共用小客厅和卫生间,睡觉的地方则是一人一侧卧室。
两人戴好手套鞋套,潜进了属于克洛伊的那侧单间。
毕竟是女生房间,又没有百分百的嫌疑,彼得不太好动手。因此他负责搜查书桌,薇琪负责衣柜和床铺。
谁料,两人一通狂搜,什么可疑物件都没找到。
“不应该啊。”薇琪坐在客厅沙发上,喃喃道,“难道只是凑巧?”
彼得道:“有可能我们找错了人,有可能她已经毁尸灭迹。”
“不会是毁尸灭迹。”
这几天,薇琪没少研究系统给的任务名字。
【屠夫伯劳鸟】。
伯劳鸟——一种被称为“屠夫”的鸟类,喜欢把尸体挂起,拽出内脏肠子放在自己的食品室,得空品尝。
系统会起这样的任务名称,自然颇具深意。
根据伯劳鸟储存食物的习惯来看,凶手必定会保留一部分受害者的物品或者身体部件,作为收藏。
薇琪之前同彼得编造过一个穿梭各宇宙的任务执行员身份,此刻干脆直接将接到此任务的消息,润色后告知了彼得。
“伯劳鸟?储存食物?”谁知彼得听完,当即脑洞大开道,“凶手不会是食人魔吧?”
薇琪一愣:“啊,你怎么会这样想?”
就算在哥谭此等人才辈出之地,吃人这种癖好也够小众吧?
彼得越想越觉得有道理,激动地在小客厅里来回踱步:“你想想,凶手为什么在取出莉莉的肝脏后又放回去了?因为她患有肝癌,肝脏不能够食用!”
这话竟然颇有道理。
薇琪难得有点儿结巴:“吃人?可凶手为什么要特意选金发绿眼的少女,难不成肉有什么特别吗?”
“金发绿眸的话,很可能是某位金发绿眸的女性在凶手生命中扮演过重要角色。连环杀手在选择受害人时有所倾向,这屡见不鲜。”此刻彼得的大脑飞速转动,堪比福尔摩斯,或者某位幻想小说家,“选择少女就更好解释了,少女的肉质应该更嫩吧?”
两人不约而同想象了一番,不禁一阵恶寒。
“停停停,我有点想吐。”薇琪脸皱作一团,“我想我这一个星期都要食素了。”
“别管这个啦。”彼得晃晃薇琪,“想想凶手的作案规律,一月一次——莉莉肝癌没能得逞,他或者她马上就要再犯案了!”
“我们现在也没别的线索。克洛伊在寝室的东西少得可怜,是不是物品都放在实习的地方了?”薇琪提议,“去汉莫·惠勒的办公室搜搜看?”
事不宜迟,二人扯掉鞋套就准备出门。
突然,彼得的手机铃声急促地响了起来。他接起,内德的嗓音骤然炸响:
“又出现白玫瑰了!”他喊道,“康德街132号,失踪者又是金发绿眸的少女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