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报复
李志豪信步在街头走着,看着匆匆而过的车与行人,就突然想起了远在山村的家,想起了自己的父母与妹妹,想起了那些与自己一起长大的伙伴,这一过几年,都变成什么样子了呢?是不是自己应该找个时间回去一下?
夜渐深,雪下得大起来,李志豪一个人在街头晃晃****,还是不想回到酒店。他突然觉得只有在这么安静的时候,在这很冷的雪里,他才能找到那么一点自我。但他找到了自我也不过是徒增伤悲,看清自己,已不是原来的那个自己了,那片简单的蓝天白云的天空,碎成了今夜漫天飞舞的雪,冰冷的雪。
与若诗之间,会相爱,会幸福美满吗?幸福对我来说,真的只是奢侈品吗?
李志豪胡乱地想着,突然,他停下了脚步,他察觉到身后不远处有人在跟踪。他早听到自己的身后一直有脚步声,但他没在意,这条街不是他家的,他可以走,别人自然也可以走。但是,走了那么远,后面的脚步声竟然一直在,尤其当他想着问题停下来的时候,后面的脚步也跟着停了。
有问题!
他回过头,寂静的大街,飘洒的雪花里,他看到的,是一个很年轻的小伙子。见李志豪回头,小伙子便站住,像欣赏风景一样地左看右看,好像根本就没意识到他的存在。
越是这样装模作样越说明有问题,何况对方的演技太拙劣。
但李志豪没放在心上,他是属于艺高胆大的那类人。他想对方可能就是个想打劫的小毛贼而已,身上可能藏着一把刀,等着跟到某个巷子里就会把刀拿出来喊不许动,要钱还是要命。
但是,他猜错了,因为没走几步他听到了后面那小伙子在接电话,说了他们所在的位置。尽管那小伙子刻意把声音压低,但因为环境本来就安静,而且他听力又好,所以听到了。
其中三个字他听得尤其清楚:还跟着。
毫无疑问,对方是有针对性的,但他还是猜想对方是出于想打劫的目的,是应该在叫帮手。他还是没放在心上,像那样的角色,再来十个八个也不是多大的问题,如果,对方只用刀的话。
但没走多久,他又停住了脚步,这下,他意识到事情大概有点严重了。因为他看到在他的前面,出现了好几辆车,车子都用大红喜字贴住了车牌,不用说,是准备干犯法的勾当,隐藏证据。
而且,那几辆车都在他的面前停了下来。
共有一二十人,每一个人都用穷凶极恶的目光看着他,从身上摸出匕首,走近他。
所有的人,对他形成包围之势,大概是防止他逃跑。
李志豪站在那里,没动,静观其变,这些人他都不认识。跟踪他的那个青年也快跑几步上前,与那些拿匕首的人站到了一起。
其中一个差不多有二十七八岁的光头看着他,问那跟踪青年:“你确定是他吗?”
跟踪青年点头:“那天我在场,看得清清楚楚。”
光头点了点头,看着他问:“你就是那个什么——黑太狼?”
李志豪顿时明白是什么事了,上次在揍王猛的时候他随便说了这么一个外号,原来跟踪自己的竟是王猛的同伙。只是那天对方人多,自己没记住谁,但是反而被对方记住了。
既然有人证,否定不了,一否定反而给对方一个错觉,自己害怕了。按道理说,如果不出意外的话,就算打不过,他是可以从这些人的包围中脱身的。
所以他点头:“不错,我就是,你们是想报仇吧?”
光头带着点佩服:“果然有点种!既然你承认了,我也痛快点,我叫王雄,外号‘蝎子’,是王猛的堂哥。你打断了他的一条腿,说吧,你想怎么还?我看你还算有种,把这个决定权交给你。”
李志豪笑了笑:“如果你们有本事的话,拿我的命去我也没意见,如果没本事的话,我就什么也还不了你。”
王雄哼了声:“果然够牛,就是不知道是牛气的牛,还是吹牛的牛?”
李志豪说:“是什么牛,试试不就知道了。”
王雄的脸上浮起了一层杀气,手一晃,手里就凭空多出一把匕首来。李志豪看清楚了,那匕首是从他的袖子里出来的,动作非常之熟练,看来是经常在训练。于是,便小心了些,要是其他人都会那么两手的话,他就不敢保证自己能不能应付了,本来,双拳就难敌四手。